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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987654321/9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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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台灣舞蹈治療研究協會專業倫理守則之建構歷程及其詮釋
作者:
邱惟真
貢獻者:
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
關鍵詞:
舞蹈治療
;
倫理
;
三層再現論
;
詮釋循環
日期:
2014-12-01
上傳時間:
2014-12-14 11:28:09 (UTC+8)
出版者:
彰化市: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
摘要:
本研究以「台灣舞蹈治療研究協會專業倫理守則」此一文本為一研究對象。研究者本人為此一倫理守則主要建構者,並試圖透過Ricoeur(1984)所提出的「三層再現論」作為一詮釋的架構,針對此守則之建構歷程進行說明與詮釋。
研究結果認為,落實到舞蹈治療的專業實踐,舞蹈治療師應保持合乎時代的專業知能和技巧,持續參與繼續教育活動,並持續地接受督導:(1)在完成訓練以及取得認證舞蹈治療師資格時,實務工作者應被講師級或督導級舞蹈治療師,在臨床場域持續進行訓練與督導。(2)督導級舞蹈治療師或講師級舞蹈治療師應具有同儕評論,自我評估以及諮詢或督導的能力。舞蹈治療師若能持續地在一種穩定、進步的狀態中,並與個案進入一種「互為主體性」的關係之中,也許是較符合倫理的一種動態。
關聯:
台灣心理諮商季刊6(4)=Taiwan Counseling Quart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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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 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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