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機構典藏:Item 987654321/9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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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 美日兩國金融機構使用顧客資料相關法令之比較-以銀行保險為例
    其它题名: The Comparison of Privacy Protection in the Bancassurance Field between Japan and USA
    作者: 范姜真媺;范姜肱;鄭鎮樑
    贡献者: 淡江大學保險學系
    关键词: 個人資料保護;金融控股;銀行保險;隱私權
    日期: 2011-03
    上传时间: 2013-10-21 14:47:58 (UTC+8)
    出版者: 臺北市:中華民國產物保險核保學會
    摘要: 個人資料保護是近日國際重視之議題,我國立法院已於2010年4月27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新版個資法修法目的顯然是為進一步保謢消費者權益,但對某些性質特殊行業,尤其是個人資料使用度相當高的保險相關產業,確實會帶來非常大的衝擊,包括核保、理賠、行銷、與經營成本。然現代化金融機構的經營,無庸置疑地,客戶的個人資料是其重要資產,金融機構可藉由客戶提供或自行蒐集的資訊來建立、調整經營策略;相對地,金融機構對客戶資訊的蒐集、使用、保存等程序也均須受到一定的規範並負一定的責任,以確保顧客之隱私權受有適當的保障。故如何合法使用顧客資料產生集團內綜效,金控公司應謹慎應對。美國與日本兩國均屬經濟高度發展的國家,亦有許多相關法令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資料的使用。本研究旨在對美、日兩國所設計之金融機構客戶資料保護的相關法令加以研究比較,並集中於研究銀行保險通路利用銀行客戶資料問題的分析。本研究採用比較分析的法學研究方法,以呈現兩國相關法令之異同特性。本論文之研究具有學術與實務之重要意義,其研究結果能提供銀行、保險業者與主管機關對於修改金融機構顧客資料使用限制相關法令之參考。
    關聯: 核保學報=Journal of Underwriters 19,頁116-150
    显示于类别:[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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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日兩國金融機構使用顧客資料相關法令之比較-以銀行保險為例.pdf2592KbAdobe PDF0检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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