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之全名為「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涵蓋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與北愛爾蘭等四地區。有鑑於英國在1999年後實施地方分權,此四地區的學制與教育行政制度各異,本研究除有關英國政府組織行政體系及學制之說明,盡可能以整體英國為範圍外,有關教育行政制度之探討將聚焦於英格蘭地區。
本研究共分五小節,首先在前言中先分析英國社會、政治與經濟環境,第二小節簡扼說明英國學制改革發展沿革與現況,在第三小節剖析英國(英格蘭)教育行政制度之發展與現況後,第四小節將英國教育行政制度特色作一歸納分析,並於第五小節作簡扼的結語。
大體上,英國教育行政制度之特色可包括:一、英國教育行政制度有地區上的明顯差異;二、英國教育行政制度之改革彈性極大,且深受政黨意識型態之影響;三、英格蘭地方教育行政組織之變革與其他體系組織之改革相互關聯,角色重新定位;四、英國教育行政制度為強調經營績效,已朝向組織精簡方向發展;五、英國中央、地方教育行政機關間強調以維持夥伴關係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