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探討我國上市櫃公司於2016年強制適用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Auditing 700(ISA 700)後,查核報告格式及內容的改善,是否提升資訊揭露品質,進而提高投資人投資公司的信心。此外,亦探討公司治理機制與關鍵查核事項之段落揭露的資訊數量之關係。結果顯示,適用新式查核報告後,資訊揭露品質的代理變數-裁決性應計數顯著降低,表示資訊揭露品質提升;再細分樣本為上市及上櫃公司,上市公司除了資訊揭露品質有提升外,其獨立董事比率與關鍵查核事項的揭露呈現顯著正相關,說明董事會越獨立,越可能聘請有經驗與信譽良好的會計師,進而在查核報告中揭露出更多的關鍵查核事項;而上櫃公司則無顯著差異。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日後在訂定上櫃公司相關規範應盡量與上市公司對應,才可達成對投資人完整資訊揭露之最終目的。且為了加強企業的資訊揭露水準,提升企業的公司治理強度,更應注重董事會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