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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987654321/1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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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從「家事」到「公事」:《 㽦辭》中所見晚明婦女非殉節型自殺案件
作者:
吳景傑
關鍵詞:
判牘
;
㽦辭
;
婦女非殉節型自殺
;
圖賴
;
威逼人致死
;
private judicial collected papers
;
Xunci
;
women
;
on-martyr forms of suicides
;
tu lai
;
wei bi ren zhi si
日期:
2012-07
上傳時間:
2023-04-28 16:51:00 (UTC+8)
出版者: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
摘要:
本文透過明代判牘《㽦辭》所收錄的婦女非殉節型自殺案件,討論原本應該屬於家務事的自殺行為形成訴訟的原因,並且以律條的定義與案件內容的對照,分析州縣官是以「威逼」而非「圖賴」理解婦女非殉節型自殺案件,並以〈威逼人致死〉律進行審判。三木聰研究福建地區圖賴現象時,認為審判者面對圖賴案件時,為了將案件壓在州縣層級,因此採用〈威逼人致死〉律,而非〈殺子孫及奴婢圖賴人〉律。本文的理解便可用以重新檢視三木聰對於圖賴案件審判過程的結論。
關聯:
暨南史學 (14), p.7-44
DOI:
10.29890/HJCN.20120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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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系暨研究所] 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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