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公私部門協力關係的建立,成為政府整合服務輸送資源、滿足民眾需求的新興治理模式,然此模式是否真能有效達成政策目標,實令人好奇。對於公私協力執行成效的評估,國外已有研究討論,反觀國內相關的評估文獻卻屈指可數,基此,本研究將以執行成效評估的角度出發,以「循證的公共管理」(evidence-based public management)思維,評估健保局總額支付制度下公私協力的執行成效,藉此驗證何種因素對於公私協力成效具有影響。本文首先透過文獻檢閱,歸結過去研究所提出的執行成功要件,並建構一套評估指標系統,以總額支付委員會的124位委員進行面對面問卷訪問調查;本文發現:首先,不論健保局內部運作或醫事團體內部自主管理,保持上下與平行單位間暢通的溝通管道,將有助於協力執行的成效。再者,健保局內部點值監控的擬定,醫事團體內部專業審查人員的推派及相互監督機制的發揮等,亦會影響協力執行的成效。最後,本文針對成效評估結果,於末了提出三項政策建議:其一,健保局內部組織運作的調整、其二、強化醫事團體的自主管理、以及其三、委員會權利與義務的清楚界定等,提供政府部門在推行總額支付制度改革作為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