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正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全文筆數/總筆數 : 64178/96951 (66%)
造訪人次 : 9358907 線上人數 : 14257
RC Version 7.0 © Powered By DSPACE, MIT.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 TKU Library IR team.
搜尋範圍
全部機構典藏
國際事務學院
日本政經研究所
--期刊論文
查詢小技巧:
您可在西文檢索詞彙前後加上"雙引號",以獲取較精準的檢索結果
若欲以作者姓名搜尋,建議至進階搜尋限定作者欄位,可獲得較完整資料
進階搜尋
主頁
‧
登入
‧
上傳
‧
說明
‧
關於機構典藏
‧
管理
淡江大學機構典藏
>
國際事務學院
>
日本政經研究所
>
期刊論文
>
Item 987654321/117977
資料載入中.....
書目資料匯出
Endnote RIS 格式資料匯出
Bibtex 格式資料匯出
引文資訊
請使用永久網址來引用或連結此文件:
https://tkuir.lib.tku.edu.tw/dspace/handle/987654321/117977
題名: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別的國際程序下審查之研究
其他題名:
Consideration Under Another International Procedure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作者:
胡慶山
關鍵詞:
聯合國
;
公民與政治權利
;
國際公約
;
國際程序
;
第一任擇議定書
;
相同事件
;
保留
;
United Nations
;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
International Covenant
;
International Procedure
;
Optional Protocol
;
Same Matter
;
Reservation
日期:
2019-06
上傳時間:
2020-01-07 12:11:17 (UTC+8)
出版者:
台灣國際法學會
摘要:
本研究將基於多層級政治環境下之「人權保障的層級關係」,分析與探討公政公約與「其他國際程序」之適用上「排他」關係,以貫徹對國際人權法機制的理解,特別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為「公政公約」)第一任擇議定書(以下簡稱為「議定書」)第五條第二項(a)款規定,「委員會不得審查個人來文,除非已確定,相同事件未在別的國際調查或解決的程序下受到審查」。特別是針對任擇議定書第五條第二項(a)款在排除相關案件的可受理性時,應如何對處在與任擇議定書類似可比擬的人權機構程序的審查?同時,一旦上述審查停止時,應如何理解第五條第二項(a)款的可受理性?如何理解許多歐洲締約當事國針對任擇議定書提出保留,排除相同事件已受到可比擬的人權機構審查,即使上述審查已完成?結果是上述許多保留與人權事務委員會的關係如何?帶來何種的法效果?人權事務委員會如何因應上述的保留?有何事例可循?同時,在何種條件下,上述保留亦將不予適用?上述論點皆會在本文中加以考察。
關聯:
台灣國際法季刊 15(2), p.33-46
顯示於類別:
[日本政經研究所] 期刊論文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描述
大小
格式
瀏覽次數
index.html
0Kb
HTML
144
檢視/開啟
index.html
0Kb
HTML
155
檢視/開啟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別的國際程序下審查之研究.pdf
973Kb
Adobe PDF
1
檢視/開啟
在機構典藏中所有的資料項目都受到原著作權保護.
TAIR相關文章
DSpace Software
Copyright © 2002-2004
MIT
&
Hewlett-Packard
/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 TKU Library IR teams.
Copyright ©
-
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