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機構典藏:Item 987654321/10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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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民自決權利條款之研析
    作者: 胡慶山
    关键词: 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人民自決權;台灣;自決權法
    日期: 2016-01-31
    上传时间: 2016-04-22 13:23:43 (UTC+8)
    出版者: 淡江大學國際研究學院
    摘要: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皆在第一條規定人民自決權,可見該項權利受到高度的重視,以及其在達成所有公民、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各項權利上的重要性。本文將研究:第一,做為國際人權兩公約共通第一條的自決權利的意義,包括此項權利的發展概念、究竟是法的權利抑或是政治原則、此項權利與人權間之關係、其集體性質與永恆性質在內。第二,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解釋原則,釐清自決權的主體、自決權的行使形態、經濟‧社會與文化上的自決權意涵、締約國的義務。第三,檢視台灣自決權法制是否符合公約自決權利的保障。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皆在第一條規定人民自決權,可見該項權利受到高度的重視,以及其在達成所有公民、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各項權利上的重要性。本文將研究:第一,做為國際人權兩公約共通第一條的自決權利的意義,包括此項權利的發展概念、究竟是法的權利抑或是政治原則、此項權利與人權間之關係、其集體性質與永恆性質在內。第二,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解釋原則,釐清自決權的主體、自決權的行使形態、經濟/社會與文化上的自決權意涵、締約國的義務。第三,檢視台灣自決權法制是否符合公約自決權利的保障。
    關聯: 淡江大學國際與區域研究=Tamkang International and Area Studies Semiannual 4(2),頁43-109
    显示于类别:[日本政經研究所] 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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